出生仅10天的新生儿离世了,留下“带着温度的生命礼物”

2018-08-29 18:41:27

  8月17日凌晨,中科大附一院(安徽省立医院)OPO办公室(人体器官获取组织)主任姚自勤在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:

  这位出生仅10天的新生儿成为安徽省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器官捐献者,因为“新生儿窒息、缺血缺氧性脑病”,他在出生后不久就住入儿科重症病(PICU),经过几天观察治疗,病情没有任何好转,生命体征都要靠机器和药物维持,期间经由各科专家团队会诊及判定,孩子全脑功能丧失,已无救治可能。

  在忍受巨大丧子痛苦的同时,孩子父亲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:器官捐献。

  当天下午,这个新生儿的一对肾脏、一对角膜及一对视网膜被成功获取。“带着温度的生命礼物”,一对肾脏立刻被运往湖南长沙,挽救了一位11岁小女孩的生命。

  孩子的父亲说:我不愿看他那么辛苦,只能让她的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下去!

  每一例器官捐赠的背后都是一段催人泪下的心酸故事,每一个器官捐献志愿者和他的家庭都足够伟大。

  两年前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拆散了一个原本平凡幸福的三口之家。对于果爸果妈来说,女儿果果突然被查出患上先天性脑血管肌瘤,是痛彻心扉的打击。但面对痛苦的现实,果爸果妈并没有一味地沉浸在悲痛中,而是在想,自己还能为果果做什么。

  最终,在医生的建议下,果爸果妈决定将女儿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,让果果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生命。

  今年的6月11日是我国的第二个人体器官捐献日。自中国从2015年全面开启公民器官捐献后,中国公民逝后自愿器官捐献数量逐年增长,器官捐献数量列居亚洲第一,世界第二。截至2018年4月,中国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17085例,捐献大器官突破4.8万个。

  虽然器官捐献事业发展迅速,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,患者数量庞大,器官严重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。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,但仅有1.6万多人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。

  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死后捐献器官,也有很多人仍然不能接受。王先生今年六十岁了,他对于儿子年纪轻轻就已经签署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表示很不理解,”都说死者入土为安,捐赠了器官,人都不完整了”。

  这样的情况不是个案,安徽省立医院医生姚自勤说:“很多时候亲属有捐献意愿,但因为犹豫不决,等到最终决定捐献器官时,脏器功能已经衰竭,导致无法完成心愿。”

  器官捐献事业任重道远。

  医院器官获取组织(OPO)专职协调员应该是世界上最矛盾的职业之一。他们负责收集捐献者信息、协助维护捐献器官、组织协调器官的获取和运送等工作。

  安徽省立医院OPO专职协调员陈娟表示:“每完成一例捐赠,我们既同亲人一样,感受逝者家属的悲伤,又要有协调员的专业精神,完成生命的延续。”

  她见证了很多令人动容的场景,也往返于生命的消逝和重生之间,这些捐赠者可能是年满花季的少年、可能是刚步入婚姻的青年,也可能是人到暮年的老人,他们可能因为各种意外,疾病、车祸……他们的家庭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,但是他们都选择了无私的留下珍贵的“礼物”。

  罗女士是一位接受器官移植的幸运儿。“如果没有捐献者的无私大爱,我依旧在依靠透析度日,生活质量无从起。”罗女士也已经加入了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,她表示,自己重获新生后,更珍惜来之不易的健康,希望将爱传递下去。

  有时候,生命的终结不代表完全的结束

  他们只是用另一种方式继续存在这世界

  同时给予了他人新生的希望。

  对于器官捐赠的几大认识误区:

  申请器官捐献对年龄有要求吗?

  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,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;

  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?

  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,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,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;

  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人体器官,待其身故后,其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。

  能知道哪些人接受了器官捐献吗?

  基于尊重器官捐献者和接受者的隐私权,捐献者和接受者的基本信息都会严格保密,医护人员不会透露双方姓名或个人资料,以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困扰。除非双方家庭协商过后需要进行联系。

  捐赠器官会意味着不能接受全面的治疗吗?

  绝对不会,器官捐献只有等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,医护人员与病患家属开始讨论死亡时,才会被提出。